多名公职人员因微信办公违规被处理 警惕泄密风险。近年来,公职人员用微信办公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许多机关单位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微信已不再仅仅是社交软件,还变成了办公工具,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特别是在文件传送方面。然而,很多工作文件不适合通过微信发送。近年来,部分公职人员因在微信上办公违规而受到了相应处分。
2016年10月,某市市委某部门为部署敏感工作印发了涉密文件,并通知该市29个乡镇派人签字领取文件。某乡政府干部洪某领取文件后,认为事件紧急且正值深夜,将文件拍照发送到乡政府微信群。群成员杨某看到后立即转发到其他微信群,之后该文件被多次转发到多个微信群和微博,造成泄密。
2017年10月,某单位办公室副主任肖某为了向在外检查工作的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找到保密员赵某查阅文件,并擅自用手机对一份机密级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拍照,通过微信点对点方式发送给领导。案件发生后,肖某被撤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并调离岗位,赵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李某、秦某和邵某被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同年10月,某县司法局从机要局领取四份涉密电报后交给跟班学习的刘某。由于当时正值十一长假,单位放假,刘某将文件报头拍照发至司法局工作微信群并请示局长何某如何处理。何某在群里指示刘某将文件内容全文拍照上传。随后刘某照做,导致泄密。案件发生后,何某被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安排工作;其他责任人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
2015年3月,某广播电视台所属报社总编办工作人员陈某接到台总编室的一份涉密文件,为迅速告知正在北京指挥两会报道的副总编牛某,用手机将文件拍成图片准备通过微信发送。但在操作时误将图片发到了一个微信群,导致文件外泄。案件发生后,直接责任人员陈某被辞退,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理。
对于公职人员来说,使用手机时需要注意保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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